笔者是一位高度近视患者,深知高度近视给患者带来的不便及困惑,遂以浅薄的专业知识及切身体会对高度近视的某些认识简述如下:
 
1、高度近视不是病。
    错。对于单纯性近视眼(一般600度以下)是否属于“疾病”范畴尚有争议。但是,高度近视眼在屈光度数较高的基础上绝大部分合并玻璃体、视网膜病变,严重者可致盲,属于“疾病”范畴。
 
2、近视眼是很严重的疾病。
    常碰到有些高度近视眼患者对自己的“高度数”忧心忡忡,甚至丧失对生活的信心,这是不可取的。对自身的疾病“重视”不是坏事,但不能过分担忧。虽然高度近视患者当中发生严重影响视力的并发症(视网膜脱离、黄斑出血等)的几率明显于普通人群。但其总发病率并不太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只要早发现、早治疗,很多患者还是能得到较好的治疗效果的。因此,您若是高度近视患者,要“重视”自身的疾病,没有必要过分“担忧”。
 
3、戴足度数对眼睛有害。
    很多人抱有这种错误的观念,千方百计降低眼镜的度数,以其保护眼睛。其实不然,从理论上讲,矫正度数对高度近视眼的屈光度数是不会有影响的,与眼底病变发展更是毫不相干。举个例子,对于一个1000度的近视患者,戴不戴眼镜、戴100度、500度或者1000度,对眼睛的近视度数不会产生影响。
    因此,在保证眼镜外观、配戴无明显不适的前提下,尽量矫正到较好的视力,提高生活质量。
    当然,对于过矫及儿童高度近视另当别论。
 
4、高度近视是孩子看电视、玩电脑多的结果。
    错。高度近视是常染色体隐性遗传,其度数的发生发展在很大程度是遗传因素造成的,与后天的环境影响(如看电视、玩电脑)关系不大。
    有些家长因为小孩是高度近视,完全限制患儿看电视等用眼较多的活动。这其实是不正确的,让孩子远离电视等,无疑掐断了儿童接收新知识新事物的有效途径。
 
5、高度近视可以治疗。
    某些人认为“准分子激光”可以彻底治疗高度近视。其实啊,大部分“近视治疗手术”是“治标不治本”,它们只是矫正屈光度数(相当于在眼角膜或眼内戴一副眼镜),而对近视本身是不产生任何影响的(高度近视相关的眼底病变依然存在)。
    笔者认为,对于该类手术,谓之“近视矫正手术”更为合理。
    所以,高度近视目前尚不能治疗。
 
6、高度近视患者不宜剧烈活动
    很多眼科医生也认可这种观点,这可能是理解上的偏差。其实,头部活动相对较多的运动应适当限制,如蹦迪、跳水、拳击和快速跑等;而中等强度的活动不应受限制。
 
7、高度近视眼孕妇不能顺产。

    几年前一个高度近视孕妇询问“能否顺产?”,她说产科医生建议她剖腹产,因为顺产产程中有视网膜脱离的潜在风险。
    后来笔者阅了大量的资料:高度近视眼孕妇生产当中是否发生视网膜脱离与产程无直接相关。眼底存在一定的病变才是产生视网膜脱离的主要原因,而产程只是诱因而已。举个不恰当的例子,曾有“打一喷嚏造成视网膜脱离”的报道,不难理解“喷嚏”绝不是发病的原因,患者眼底存在一定的病变才是造成网脱的“主因”。
    所以,高度近视孕妇在产前散瞳查看眼底没有发现干孔及明显的变性灶等病变,是可以顺产的。

作者:王超军http://www.bbeye.cn/disease/HighMyopia/H_Myopia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