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国家相关政策与医疗产业资料报道,碧波眼镜予以整理和归纳,现对眼视光行业的大环境与未来趋势作如下介绍:
 

         眼视光作为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需要国家政策的规范与扶植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与健康的成长方向。为此,我国相关部门在近几年先后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予以规范,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扶植其发展。尤其是2013年开始,随着我国人民对视力健康日益关注,眼视光行业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国家有关政策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我国政府制定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运营条件做出了严格规定:
(一)具有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经营场地及环境;
(二)具有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检验人员;
(三)具有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能力。
同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二)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四)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
(五)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注意:
以上规定将眼视光行业也涵盖其中,其内容既是对眼视光行业的规范,也指出了眼视光行业的发展方向,为眼视光行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外,我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还从全局出发,高屋建瓴式地直接对眼视光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宝贵指导意见。

     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省级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

      医疗器械产品质量事关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事关民生与社会和谐。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是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重要手段,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是注册管理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目前,地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能力不足、审评人员配备不充足、审评制度建设滞后的现象普遍存在,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的能力和水平亟待全面提升。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现就进一步加强省级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能力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应当加强对地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能力建设的指导。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负责对省级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人员与技术的培训交流机制,不断提升技术审评能力。建立省级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之间的业务沟通渠道,逐步形成国家指导、地方互通、全国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整体要求和部署,积极推动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能力建设,落实人员编制,争取财政支持,逐步达到与本地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水平和监管要求相适应、职责分工明确、规模结构合理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能力要求。
(三)省级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组织领导下,按照职能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等各项业务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以上指导意见为眼视光行业的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以上规范指出了眼视光行业将会逐步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条例中,它指明了眼视光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未来逐步转型之路,碧波眼镜就是在紧紧围绕上述主题精神和规范的基础上,不走寻常之路(眼镜店模式),以经营医疗卫生企业(朗赫医疗)和视光研发中心(碧波眼镜)相结合为主导,加强与国内眼科龙头爱尔眼科医院、北京同仁医院、亚洲护眼中心(香港)等等专家和学者进行学习交流与思想碰撞,并不断建设自己独特的规范、系统、专业化之路。碧波眼镜之B2C网络专业模式是当前我们为全国高度近视量身设计的最佳模式,只有这种模式才能更好的发展高度近视薄眼镜这块利基市场。相信我们的事业和承担使命是光明的、美好的!

      碧波眼镜——让天下所有的高度近视群体都享有超薄视光的权利!

以上相关知识点仅供大家参考和浏览,不作权威论证!

文章来源:张碧波博客 草根视光师碧波 QQ:84724597  微信:zbb9612  欢迎交流和学习http://www.biboglasses.com 碧波眼镜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