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用透镜上任意一点的三棱镜效果分解:

     我们大家都知道:三棱镜其实是组成球柱面透镜的基本光学单元,因此凡眼用透镜均有与三棱镜相类似的性质:在眼用透镜上,除光学中心处,其他任意一点均对入射光有折射能力,即均要使(通过透镜看)目标产生位移,位移的距离及方向取决于该点(对光学中心)的方位及所具有的三棱镜度的大小,那么眼用透镜与三棱镜之间究竟有什么关系呢?可用移心透镜关系式来表示。

即: P=FC

其中P为三棱镜度()F为眼用透镜顶焦度(D)C为具有P三棱镜度的点到光学中心间的距离(cm为单位)

:求距眼用透镜F=+3.00D.S的光学中心正上方3mm处具有的三棱镜度为多少?

:己知 F=+3.00D.SC=0.3cm,则P=3×0.3=0.9

又己知该点在光学中心正上方,故该点三棱镜之底向是“向下”,即:

P=0.9△(BD)

二、移心规则

如上所述例,若人眼恰好通过该点视物,此时该眼所遭受的三棱镜效果就是0.9(底向下),如果要使该眼在此处视物时不遭受三棱镜效果,即三棱镜效果为零,那只要在此叠合一个与0.9△数量相等而底向上(相反)的三棱镜即可,这样做的实质是使光学中心离开原先的标准位置而上移3mm

同理,人眼恰好通过球面透镜-2.00D,正上方4mm处视物,而此时该眼所遭受的三棱镜效果就是0.8(底向上),如果要使该眼在此处视物时不遭受三棱镜效果,即三棱镜效果为零,那只要在此叠合一个与0.8数量相等而底向下(相反)的三棱镜即可,这样做的实质是使光学中心离开原先的标准位置而向上移4mm

至此,我们即可得出以下规则:

正透镜的移心方向与所需之三棱镜底向相同;

负透镜的移心方向与所需之三棱镜底向相反。

这就是移心规则。

:-4.00D.S为产生2底向下所需的移心量及方向?

:已知:F=-4.00D.SP=2(BD)则:C=2/4=0.5(cm)向上移

即向上移光心5mm

三、差异三棱镜效果

移动光学中心的目的,乃是为了使配镜者的双眼视轴恰好通过眼镜的光学中心而免受差异三棱镜效果所带来的不舒适。尤其是屈光参差者及看近时产生此种不舒适的可能性更大。

例如,某配镜者双眼屈光状态分别为:R-3.00D.SL-5.00D.S,当他戴镜注视镜片光心右边5mm处目标时,右眼所遭受到的三棱镜

效果为:PR=3×0.5=1.5△(B.O);在左眼所遭受到三棱镜效果为PL=5×0.5=2.5(B.I),两眼所遭遇到的三棱镜效果之差为

1△,即为差异三棱镜效果。

又如,某老视配镜者,假设他的双眼为正视眼,老视度数均为 + 3.00D.S,且双眼分别由镜片光心水平方向向内2.5mm处注视33cm

处的目标时,则双眼所遭遇到的三棱镜效果分别为:PR=3×0.25=0.75(B.O) PL=3×0.25=0.75(B.O),两眼所遭遇到的三棱镜效果

之差为1.50△,即为差异三棱镜效果。如果老视患者还有屈光参差,那么两眼的差异三棱镜效果就更大,当大到过人眼所能承受的限度

后,配镜者就会产生不舒适感。